29岁女子被已婚男骗53万和3年感情,烧炭自杀,渣男仅被判赔47万
1月29日报道,云南昆明的池朗告诉记者,她和姐姐池晴是双胞胎姐妹,姐姐比她早出生5分钟。如今他们已经天人永隔了,姐姐永远的离开了他们。
2024 年 1 月 25 日下午,南昌一间出租屋里,29 岁的池晴躺在床上,再也没睁开眼。最先发现异常的是她同事,打了好几通电话都没人接,跑到出租屋敲门也没动静,只好找房东开门。推开门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僵住了 —— 这个前几天还和家人约好回苏州过年的姑娘,用最惨烈的方式,和世界说了再见。
法医很快来了,最后给出的结论是一氧化碳中毒,初步判断为自杀。
可谁能想到,这个看起来温柔开朗的姑娘,背后藏着长达三年的骗局?直到家人在她遗物里翻出那封写得密密麻麻的遗书,所有的痛苦和真相才被彻底撕开。“我用我的死,来警示世人,也结束我这可悲又失败的一生。” 遗书上的每一个字,都像针一样扎在家人心上。

故事要从 2021 年 3 月说起。那时 25 岁的池晴,还对爱情充满期待,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朱某某。这个来自湖北黄石阳新县的男人,把自己包装成了 “优质单身汉”—— 说自己未婚未育,在昆明做工程,还承包过昆明中粮房地产的项目,连介绍人都信了他的鬼话。池晴本来就奔着结婚去的,见朱某某这么 “靠谱”,又会说甜言蜜语,很快就动了心。
为了让池晴彻底信任自己,朱某某做得 “滴水不漏”。第一次约会就带她见了兄嫂,后来还专程领她回湖北老家见亲友,嘴里天天念叨着 “以后咱们结婚生子,一起回长沙创业”。池晴彻底陷进去了,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可以托付一生的人。可她不知道,这份 “甜蜜” 从一开始就是精心设计的陷阱。
交往第三个月,池晴意外怀孕了。本以为这是爱情的结晶,没成想朱某某却软磨硬泡,一个劲劝她把孩子打掉,说 “现在事业刚起步,等稳定了再要孩子也不迟”。涉世未深的池晴信了,忍着心痛做了堕胎手术。可她没料到,这竟是朱某某索要钱财的开始。

从那以后,朱某某就开始找各种理由借钱,一会儿说 “公司周转不开,发不出工资”,一会儿又说 “项目出了点问题,急需垫钱”。一开始,他还会装装样子,借了钱之后 24 小时到 3 天内就还回来,有时还会多给点 “利息”,让池晴觉得他 “信誉好、有担当”。可慢慢的,他就开始 “只借不还” 了。
池晴打了十年工,攒下的 20 多万积蓄,全被朱某某借走了。眼看池晴手里没什么钱了,朱某某又开始动歪心思,哄骗她去借网贷。“你先帮我贷点,等项目回款了我马上还,到时候咱们就能在长沙买房了。” 在他的花言巧语下,池晴又背着 30 多万网贷,把钱全都给了他。前前后后算下来,朱某某一共从池晴手里拿走了 53 万多。

这三年里,池晴对朱某某掏心掏肺。自己省吃俭用,却总怕朱某某冬天没厚衣服穿,经常给他买衣服、买日用品;明明背负着巨额网贷,却从没跟朱某某抱怨过一句。她满心期待着两人约定好的未来,却不知道朱某某早就有了家室 —— 早在 2011 年,他就已经登记结婚,还有了一儿一女,婚姻关系至今都在存续。
骗局的裂痕,终于在 2024 年 1 月 15 日凌晨被撕开。那天池晴无意间翻看朱某某的手机,看到了他和妻子的聊天记录,还有孩子的照片。那一刻,她感觉天塌了。她拿着手机质问朱某某,这个她爱了三年、信了三年的男人,却连一句道歉都没有,反而倒打一耙。
更过分的是,在池晴拉黑他提出分手后,朱某某还通过共同好友李某某,用微信疯狂辱骂她、刺激她,甚至说出 “你不死不是人” 的狠话,还威胁要 “把你的骨灰盒送到你外婆家”。池晴不是没给过他机会,她先后三次在网上买了炭火,又因为还抱着一丝希望他能道歉而退单。可直到最后,她都没等来一句对不起。

2024 年 1 月 25 日,在无尽的绝望中,池晴选择了烧炭自杀。她的母亲得知消息后,一夜白头,还气得吐了血;双胞胎妹妹池朗更是崩溃,明明前几天还商量着给姐姐换工作、介绍新朋友,让她走出情伤,可转眼就阴阳两隔。“她是比我早出生 5 分钟的姐姐,她的苦我都懂。” 池朗说,从那天起,她就下定决心,一定要为姐姐讨回公道。
家人第一时间报了警,可警方说现有证据没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建议走民事途径。2024 年,池晴的母亲王女士以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为由,把朱某某告到了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索赔 140 多万,还要求他书面公开道歉,并通过媒体发表道歉信。
为了支撑诉求,池朗整理了一叠厚厚的证据:银行流水显示池晴累计给朱某某转了 53 万多,可朱某某只转回 25 万多,差额高达 27 万;池晴的征信报告上,各类借款余额加起来有 31 万多;还有两人的聊天记录、池晴的遗书、终止妊娠证明…… 每一份证据,都在诉说着朱某某的欺骗和池晴的悲惨。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某隐瞒已婚已育事实和池晴交往,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他的行为和池晴的自杀有间接因果关系。但又说池晴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对自己的极端行为负责,最终只判朱某某承担 30% 的责任,赔偿 33 万多,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结果,家人根本无法接受。王女士当即提起上诉,指出一审遗漏了关键事实 —— 朱某某不仅诱导池晴借大额网贷,还对她进行精神打压,甚至把她的私密照片发给别人看。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重新审理了案子,纠正了一审的错误,确认朱某某其实有一儿一女,而不是之前说的只有一个女儿。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的 30% 责任比例太低了。综合考虑朱某某故意欺诈的过错程度,还有造成的严重后果,把责任比例调整到了 45%;同时发现一审对交通和住宿费的认定有遗漏,金额也偏低,依法做了纠正。最终,二审撤销了一审判决,判令朱某某赔偿 47 万多,还要书面赔礼道歉,道歉内容必须经法院审核,要是他拒绝履行,就由法院责令登报道歉。
可判决生效到现在,朱某某一分钱赔偿都没给,也没说过一句道歉的话。家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可直到现在都没结果。更让他们寒心的是,他们想追究朱某某的刑事责任,先后向南昌、昆明两地警方报案,都被拒绝了。

南昌警方说,池晴虽然在南昌自杀,但诈骗行为的发生地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没法立案。2025 年 2 月 6 日,王女士又向池晴户籍所在地 —— 昆明官渡区世纪城派出所报警,派出所虽然出具了受理回执,可最后昆明公安官渡分局还是给了 “不予立案通知书”。家人不服申请复议,结果还是维持原判;后来又向昆明市公安局申请复核,依旧没被支持。“从公安报警的路子,彻底走不通了。” 池朗说。

2025 年 9 月,收到二审判决书后,家人又向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 “诈骗监督立案” 申请,提交了相关材料。同年 10 月,昆明官渡区检察院受理了案子,还联系池朗说明了流程,让她去昆明配合面谈。10 月 28 日,检察院出具了《刑事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目前案子还在按流程核查。这一点点进展,成了池朗心里仅存的希望。
这段时间里,池朗跑遍了派出所、法院,碰壁无数,身边很多人都劝她放弃,可她从来没动摇过。“一想到姐姐遗书上写的那些话,我就告诉自己,不能就这么算了。” 她手里的一叠叠法律文书,不仅记录着为姐姐维权的历程,也揭开了一个残酷的现实 —— 在感情骗局里,受害者想要讨回公道,有多难。#头条创作训练营#
池晴的故事,是一个悲剧,但也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爱情很美好,但也需要保持清醒。希望每个在感情里的人,都能遇到真诚的人;也希望所有的欺骗
本文标题:29岁女子被已婚男骗53万和3年感情,烧炭自杀,渣男仅被判赔47万
本文链接:http://www.gzlysc.com/falv/3895.html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