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2026年“购在奎屯·惠享生活”促消费补贴活动正式启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扩内需、促消费决策部署,加快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进一步整合汽车、零售、餐饮、家电3C等领域商家促销资源,打造一站式消费补贴平台,满足各族群众消费供给需求,制定以下促消费补贴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月1日—3月31日(根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先到先得,资金用完即止)。
二、补贴类别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在奎屯辖区内参与活动的经销企业门店购买指定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此次活动补贴汽车、零售商超、餐饮、家电3C。
1.汽车购新补贴:共计投放汽车购新补贴100万元。个人购买新车,消费符合条件并提交完整资料,审核通过后可领取相应补贴。
购车金额区间
(万元)
补贴金额(元)
新能源车
燃油车
5≦X<10
4000
3000
10≦X<15
6000
5000
≧15
7000
6000
2.零售商超:共计投放零售商超补贴80万元。个人消费“满100减20元”“满200减50元”“满500减120元”“满1000减300元”。
3.餐饮:共计投放餐饮补贴50万元。个人消费“满50减20元”“满300减60元”“满600减120元”“满1000减300元”。
4.家电3C:共计投放家电、3C补贴70万元。补贴品类:投影仪、挂烫机、扫地机器人、跑步机、吸尘器、冰柜、空气净化器、智能摄像头、除螨仪、洗地机、吹风机、破壁机(豆浆机)共计12类。每件产品按实际支付价格的15%补贴,每人每类限补1件,单件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元。购买电子产品价格(元)
补贴金额(元)
6000≤X<7000
600
X≥7000
700
三、补贴方式
消费者登录云闪付平台-定位在奎屯市-以旧换新-政府消费券-地州政府消费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政府消费券
四、实施流程与方式
申报补贴资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参与活动的经销企业向消费者开具的购买产品发票,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开票金额为产品成交金额(含政府补贴金额);
2.消费者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3.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支付凭证照片(POS机打签购单或其他支付凭证照片);
4.消费者购买商品照片;购买补贴商品的发票开票日期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
附件:奎屯市2026年“购在奎屯·惠享生活”促消费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名单.xlsx(点击下载查看详情)
(奎屯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供稿)
本文标题:奎屯市2026年“购在奎屯·惠享生活”促消费补贴活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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