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产生,本质是成本进入到了博弈处境。

  也就是说,在某种处境里的不同个体,因为某个关联点而进入到了成本对峙状态。不管谁让步,都要承担一定的成本。

  比如,A退步,B的收益之路达成,但B收益达成所生成的成本,有部分会让A承担。正是这部分成本,让A不愿意让步。A越不让步,问题就越僵持,于是,B的收益就越无法达成。

  当问题僵持时,B的未达成的收益,就变成了损失。损失,即成本。因此,当这种成本远远大于A让步带来的成本时,B就进入到某种补偿机制的计算中。

  即,如果A让步,B就给A多少补偿。且这个补偿的额度,必须大于其承担的成本。否则,就不具备说服力。

  因此,问题就从指认对方的行为、道德等,转化为了对成本-收益的计算。只要补偿额度足够有说服力,那么,问题就解决了。

01

  补偿机制,是有效转移支付之一种。

  而补偿能达成,一定是基于收益对问题方成本的全然覆盖的。也就是说,只有那个问题不解决,损失成本就越大的一方,才能具备补偿能力。

  因此,但凡看起来不好解决的问题,实际上,都是因为没有深入去计算问题方彼此的成本指数,以及成本越大方所能达成的补偿指数。

  但凡能算清问题在所谓问题中各自所将承担的成本,那么,问题的解决也就进入到正轨了。只要他们的成本指数存在较鲜明的偏差,那么,就具有可观的谈判空间。

  当然,也存在成本指数差不多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问题反而好解决,因为,问题越僵持,就越进入消耗,于双方都不利。因此,要么引入变量,要么大家自行放弃或者握手言欢。

  因此,只要存在补偿机制,就一定是进入到了转移支付的范畴了。而有转移支付存在的地方,就一定是成本小的一方,已经让步了,或者,被让步了。

02

  于是,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成本定价问题了。

  也就是问题变成了成本定价问题,这里包括两个问题:

  其一、是哪些要素是可以计为成本的,也即成本的识别和共识问题。

  但凡有要素的成本化,不能达成共识,问题解决就会受阻。因此,成本要素的有效定位,就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前提。

  其二、这些成本要素是如何被定价的,即谁来定价,基于怎样的标准定价的问题。

  这个过程是补偿机制的博弈过程。也就是说,定价问题,始终是基于博弈的。

  因此,谁有话语权,谁具备更多维度的定价资源,那么,谁就越能在定价过程中获得优势。

  正是基于这个博弈过程,因此,成本小的一方,才会有让步和被让步的问题。

  只要成本定价进入共识,问题的解决就启动了。

03

  因此,任何所谓的问题,一旦要去解决,就一定要从成本视角去切入。其他的,讲道理,论是非,给情绪等等,都是无关痛痒的。

  自有真正进入到成本机制,从成本识别到成本定价,以及在这个过程中能尽可能的引入变量、佐证、外力等,才可能尽快让问题落地。

  于是,越是不具备成本能力的个体,在这类问题中,往往是被让步的,其拿到的补偿机制,或者接收的转移支付,实际上,是远远没能覆盖其真正的成本的。

  从这个层面讲,成本识别和成本定价,也仍然存在着话语权的问题。

  本文标题:解决问题的隐性法则:谁成本小,谁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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