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立案后出现这些情况,大概率会被驳回
很多当事人对已生效判决不服提起再审后,最担心的就是申请被驳回。其实再审立案后的一些细节,早就暗示了结果的走向,尤其是这几个征兆出现时,大概率要做好被驳回的准备。
第一个征兆是收到再审立案通知书满两个月还联系不上法官,全程没有任何动静。再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常规周期也就3个月左右,两个月过去还没消息,基本能判定法官在走书面审查流程——初步判断案子没有太大问题,不想投入太多精力,大多会书面审查后直接驳回,这种情况非常危险。
第二个征兆是始终没有收到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别觉得这是好事,正常情况下,只要法官认为案子复杂、存在错判可能,都会把再审申请书转给对方要求提交答辩。没让对方答辩,本质是法官想简化程序尽快结案,潜台词就是案子没必要深入查,风险直接拉满。
第三个征兆是联系上法官沟通时,对方明确说不计划组织询问听证。再审法官一年要处理上百个案件,只会对疑似有错、需要核实的案子组织询问或听证。一旦说不安排,意味着法官通过书面材料已初步认定案件没有实质问题,后续大概率直接出驳回裁定。
第四个征兆是觉得案子错漏明显,反复跟法官沟通表达观点,但法官只听不回应,从不讨论案件细节。这不是法官没耐心,是心里已经有了倾向,觉得你说的理由站不住脚,没必要深入探讨,驳回的概率极高。

除了这些立案后的细节,还有不少法律规定的情形,也会直接导致再审申请被驳回。比如申请人主体不适格——不是案件的合法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再申请再审;判决、裁定生效超过6个月才提出申请;一、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再审时才拿该证据申请;撤回再审申请后又以相同理由申请;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调解书生效后,无法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案件已经本级法院再审过;还有督促程序、特别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等特殊类型案件,这些情况基本都会被直接驳回。

另外,没有新的证据也是常见问题。很多人申请再审时,拿不出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法官自然不会深入审查。还有些人在再审期间撤回申请,或经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法院按自动撤回处理后,又以相同理由申请,也会被驳回。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再审申请被驳回,也不是完全没救济途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检察院会在3个月内进行审查,但当事人不能再次申请。
如果你的案子中了以上任何一条,别瞎等也别乱沟通,越拖延越被动,尽早了解规则才能及时调整策略。
本文标题:再审立案后出现这些情况,大概率会被驳回
本文链接:http://www.gzlysc.com/falv/4415.html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