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是假的,“刑”可是真的!

  众所周知

  开车上路必须考取驾驶证

  “证”是假的,“刑”可是真的!

  可偏偏有个别“聪明人”

  不仅无证驾驶

  甚至通过非法途径购买驾驶证

  企图蒙混过关

  “证”是假的,“刑”可是真的!

  使用伪造的驾驶证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证”是假的,“刑”可是真的!

  1月13日10时29分,交管四大队民辅警在高海高速进城方向晖湾收费站附近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迎面驶来的一辆小客车驾驶人眼神闪躲,甚至有些慌张,便拦下该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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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到驾驶证后,民警“一眼”就发现了“不对劲”,仔细一数,本应有18位数的驾驶证证号,只有15位数,于是民警便让驾驶人秦某某下车配合进行进一步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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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询问,秦某某坦言,自己从未考过驾照,之前图好玩就在网络平台上买了一本假证。当天家里有点急事,想着路程不远,便抱着侥幸心理拿着假证上路了,没想到一出来就被民警查获。目前,民警依法扣留其车辆,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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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3日上午,交管四大队民辅警在中宝小学路段开展日常工作时,一辆号牌为云F7**09的大货车驶入检查点,民警在对驾驶人熙某进行身份核对时发现,其证件字体明显异常,有伪造驾驶证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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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系统查询,驾驶人熙某驾驶证已被吊销,为了能继续驾车上路,便抱着侥幸心态在网上购买了一本假证。随后民警依法扣留其车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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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图省事

  买个假证就开车上路

  但是

  “小聪明”终究会付出“大代价”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根据情节严重及造成后果程度,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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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证驾驶的危害

  危害一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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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害二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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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害三

  诱发违法犯罪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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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害四

  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法规,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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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交警在此提醒

  开车上路重要的前提之一

  就是依法取得驾驶证

  并且不得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遵法守规,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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