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小满借款合同签名涉嫌冒用,律师称应依法承担责任
近日,黑龙江市民李先生向媒体反映,其在度小满平台的5000元借款遭遇暴力催收,更令人意外的是,借款协议中的电子签名竟来自360借条平台,律师指出该借款合同依法未成立,度小满或涉嫌冒用电子签名。

据李先生介绍,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期间,他先后4次通过度小满平台申请借款,每笔借款期限均为12期,综合年化利率约定为23.4%。然而在第一笔借款还款至第12期时,因资金周转问题出现逾期,短短几天内,催收人员便向其亲友、同事及领导频繁打电话、发短信,让他陷入尴尬境地。


为维护自身权益,李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仔细核查借款协议时,发现了电子签名的异常情况。他将借款合同上传至电子签名鉴别网站,结果显示“文件自签名以来未被修改”,但与发证机构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核实后得知,该签名的申请单位是上海淇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即360借条的运营方。
“在度小满平台申请借款时,平台根本没有提示要进行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码等身份认证,怎么会出现其他平台的电子签名?”李先生对此表示十分困惑。

针对这一疑问,大众日报记者以用户身份致电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询问同一签名主体在同一机构是否同期只能持有一个签名。经反复确认,该公司客服组相关负责人于1月16日回应称,涉事电子签名可同时认证多个电子签名。随后记者联系度小满平台,工作人员解释,为李先生申请电子签名时,发现中金公司系统内已有其在有效期内的电子签名,便直接进行了调用。
1月16日,记者向度小满平台提出正式采访诉求,对方表示会安排相关负责人解释。1月20日,度小满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客户每笔借款均进行了身份核验,电子签名使用的是公开第三方电子签产品服务,整个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但当记者追问具体核验方式时,该负责人未作出明确答复。
山东敢当律师事务所程文靖律师对此进行了法律分析。依据《电子签名法》,可靠电子签名需满足“签署时仅由签名人控制”等核心条件。而涉事签名是李先生在360借条平台所留,并非针对度小满借款合同生成,不符合法定要件。且相关机构最初未能查询到该证书来源,说明认证流程存在重大瑕疵,该签名不能认定为借款人真实意思表示,因此案涉借款合同依法未成立。
程文靖律师同时补充,尽管书面合同未成立,但资金出借与接收的实际行为已在双方间形成事实借款关系。若度小满平台擅自使用李先生在其他平台的电子签名,属于“冒用他人电子签名”,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若造成重大损失或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海岱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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