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安康警方重拳出击,接连端掉5个“移动炸药库”!
临近年关,正当大家期盼团圆时,有些人却打起了烟花爆竹的主意,不惜铤而走险。近日,陕西安康警方公布了一系列打击成果,短短数月内,连续查处5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拆除了一批隐藏在群众身边的“不定时炸弹”。

案件直击:顶风作案的“生意人”
地点:高新区某住宅。 1月18日,民警在一处民房内查获了惊人的446箱烟花爆竹,整整堆满了一间屋子,场面触目惊心。嫌疑人王某、鲁某某为牟利,竟将居民区变成了非法仓库。路上被抓现行。 1月15日,王某某驾车运输13箱烟花爆竹,在途中被警方拦截。经查,其无任何合法运输资质,车辆也根本不具备危险品运输条件。回顾前期行动。 自去年11月起,类似的非法储存点陆续被端掉。汉滨区李某在民房存了91箱,汉阴县周某的仓库里也有75箱,这些地方缺乏任何消防设施,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 
为何必须“零容忍”?安全账大于经济账!
很多人可能觉得,卖点烟花鞭炮“没啥大事”。但这笔“安全账”算下来,代价沉重:
- 行走的“炸药车”。 普通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如同移动的炸弹,任何颠簸、摩擦、高温都可能引发爆燃,危及整条道路安全。楼下的“火药库”。 在居民楼、地下室大量囤积,直接威胁整栋楼甚至整个社区成百上千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个火星,就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法律的红线。 这些行为已明确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警方对涉案人员均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所有非法产品一律收缴。这不仅是罚款了事,更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结语:
年味,不应该是火药味;团圆,更不应与风险相伴。安康警方此次系列查处行动,不仅是对违法者的严厉惩戒,更是对全社会的一次深刻安全警示。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不购买、不储存、不运输、不燃放非法烟花爆竹。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10举报。让我们共同努力,用安全和文明,守护真正的祥和春节。警方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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