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民法院预拘留公告(202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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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人民法院
预拘留公告
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以下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义务、抗拒执行,且长期躲避、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
本院正告被执行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对以下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并实施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希望广大热心群众积极向秦安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938-6528703
13909628517
特此公告
二0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预拘留被执行人
姓名:王守红
家庭住址:甘肃省秦安县王尹镇李磨村
未履行金额:30711元
执行依据:(2026)甘0522执恢11号
供 稿 | 任丁强
稿件审核 | 王 伟
审 核 | 宋保华
编 辑 | 孙 越

原标题:《秦安县人民法院预拘留公告(202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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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秦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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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秦安县人民法院预拘留公告(202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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