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一下我对南大案的一点看法,纯属个人主观,我先上结论,南大碎尸案是一个具有医学背景的人做的,我猜测凶手可能是夫妻协同作案。主要分尸人应该是女性,男性负责抛尸。

  答主本人是学医的,本科专业是麻醉学,硕士转内科了,我曾经在东北地区的一家三甲医院实习,手术经验或者说外科经验相对于普通人甚至是部分医学生来说比较丰富。这里先问诸君一个问题?你们知道731吗?我想只要是经常看新闻媒体的年轻人没有不知道的,其中有一个表述我印象很深刻,就是送进来的受试者被称为木头,我作为麻醉学的学生,这个表述我开始不能理解,但后来入科实习之后大致理解了一点这种想法的来源,长期接触病人之后确实会对病人的身体产生麻木感。我学医之前好奇体格检查时看到患者的身体不会觉得尴尬吗,这个疑问在我入科工作之后就没有了,因为你每天做的都是抽药上监护给药记单子守着监护,看着外科医生给患者消毒披单子,尤其是骨科,锤子钻子咣咣响,确实不会对病人的身体有什么想法。好,接下来讲关于南大的部分,南大的这期案件,事后南大没有这样性质极其恶劣的案件,那么是否可以将其判断为孤案?那么凶手就可能是初犯,如果是初犯,这个人的心理素质必然极其过硬或者说对于尸体,他的承受能力极强。屠户和外科医生是最有这个能力与心理素质的,但是我们知道,凶手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与消灭证据的意识,那年头没有互联网,一个屠户何来这样的意识?必然是具备深厚医学功底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具备冷静处理尸体的手段意识。关于女性凶手则是来自于上学时期的经经历,我们学医那时候有实验课,就是杀兔子,我的一位学长和我聊起这个说了这样一句话,在我问出下不去手怎么办时候,他说了一句我们可能会请女同学来帮他们杀,女生这时候反倒比男同学敢杀。我看南大这个事情的时候,突然想到了,凶手是否是具有外科背景的女性?那么我们不妨再多推测一点,凶手居住的地方应该不怎么受外界干扰,凶手应该居住在比较独立的地方,方便她进行长时间的分尸作业,屠户显然不具备居住在这样地方的收入,因此我推测凶手的家庭条件应该是不错的。那么抛尸呢,可能是男性,女凶手可能不具备抛尸的力气,那么需要一个男性帮她抛尸,因此这个案件可能是协同作案。

  我们勾勒一下这个案件的可能过程,被害人与男性认识,该男有家庭,配偶是一名外科医生,被害人自以为遇到爱情结果却被骗心情低落于是散心,很有可能是事情被女方发现,女方逼男方将被害人骗至家中,以把事情讲清楚为由,进家之后女方激情杀人,然后分尸,男方抛尸。以上就是我对这个案件的想法?为什么后期没有其他分尸案件,因为此案根本不是心理变态类似甘肃白银案一样的变态连环杀人案而是一起偶发案件,为什么被害人被极其娴熟的分尸,因为凶手长期接触人体,拥有比屠夫更扎实的解剖学功底。以上就是我本人的全部猜测,就当看个臆测就行。

  本文标题:南大碎尸案有什么被忽略的细节

  本文链接:http://www.gzlysc.com/falv/5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