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之后,躲过多少年就安全了?追诉时效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图片为AI制作,仅作示意参考

  “张律师,那事儿都过去五六年了,那个领导都退休回老家抱孙子了,我是不是这就‘上岸’了?”

  这是我在咨询中,听到过最令人唏嘘的一句提问。

  问这句话的人,往往正处在人生最得意的阶段:公司上市了,孩子出国了,以为当年的那“污点”早就被时间冲刷干净了。

  但在我们这些办了20多年案子的“老法师”眼里,这种想法简直天真。

  只要你曾经送过那个信封,那个倒计时的时钟,可能从来就没有真正停下来过。

  很多老板都在心里打过一个小算盘:行贿罪的追诉时效,不就是5年、10年,最长20年吗?我只要熬过这个时间,天王老子也拿我没办法。

  大错特错。

  因为你们只记住了期限,却算错了“起算点”。

  就在上个月,张律师团队紧急介入了一起陈年旧案,当事人的经历就是最好的教科书:

  这位当事人老张,五年前为了拿一个市政工程,给当时的局长送了50万。

  按照刑法规定,行贿50万,量刑档次通常在三年以下,追诉时效也就是5年。老张掐指一算,今年都第六年了,早过了所谓的“安全期”。

  于是,他在面对办案机关一般性的谈话了解情况时,心态极稳,甚至还想用“年代久远、记不清了”来搪塞。

  结果,办案人员直接甩出了一张三年前的银行流水截图。

  原来,就在三年前,那个老局长嫁女儿,老张为了维持关系,又以“嫁妆”的名义随礼了2万块钱。

  老张当时彻底蒙了:“这2万块也就是个人情往来,顶多算违纪,怎么就扯上五年前的旧账了?”

  我们在阅卷时,极其严肃地告诉家属:这个案子,输就输在“不懂法”上。

  这叫“追诉时效的中断”。

  刑法有个条款: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说得通俗点:你五年前送的那50万,时效确实快到了。但因为你三年前送的那2万块(虽然金额不大,但只要定性为行贿),就像按下了“重置键”。

  之前跑掉的那两年,全部清零作废!

  那50万的追诉期,要从你送这2万块的那天起,重新再算5年!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明明觉得是“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最后却被拔出萝卜带出泥,连根拔起。

  除了“犯新罪”,还有一种情况会让你的倒计时“无限期停摆”。

  那就是“逃避侦查”。

  如果在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受理案件以后,你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比如跑路、隐匿),或者是被害人(当然行贿罪一般没有具体被害人,主要是指控告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法院、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这时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注意,现在的行贿受贿案件。哪怕你躲到天涯海角,躲了三十年、五十年,只要把你抓回来,照样判刑。

  所以,别再问“行贿多少年才不会被抓”这种天真的问题了。

  只要那个受贿的人还没查清楚,只要你们之间还有利益输送的蛛丝马迹,你头顶的那把剑,就永远悬着。

  而且,我必须给各位泼最后这一盆冷水:

  就算你真的运气爆棚,熬过了刑事追诉期,不用坐牢了,那钱呢?

  对于违法所得的追缴,是没有时效限制的。

  哪怕过了20年,你不用去监狱服刑了,但你当年因为行贿赚来的那些工程利润、那些不当得利,国家照样可以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连本带利给你算得清清楚楚。

  人没事,钱没了,这可能是另一种形式的“白忙活一场”。

  本文标题:行贿之后,躲过多少年就安全了?追诉时效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本文链接:http://www.gzlysc.com/falv/5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