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余箱,全部查获!
东营公安2026-01-27 10: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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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
有人备年货
有人盼团圆
可偏偏有人
悄悄在家搞了桩“大生意”

近日,河口公安分局破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000余箱,及时消除了辖区安全隐患。

近日
河口公安分局在工作中掌握线索
某镇一处看似普通的民房内
疑有大量烟花爆竹非法存储
存在极大安全风险
当民警依法进入检查时
眼前的场景令人揪心
屋内烟花爆竹层层堆叠
杂乱无章
几乎塞满了整个空间
这些产品来源不明
且现场未配置任何
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志和防爆设施
电线铺设混乱
存在严重的火灾和爆炸风险
一旦发生意外
后果不堪设想

经审讯
李某某在未取得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等
相关合法资质的情况下
为谋取利益
非法从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购进价值13.8万元的烟花爆竹
并非法储存在
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民房中
随后还在农村大集零售
或通过村内熟人分发等方式
向周边居民进行销售

目前
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
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无小事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
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
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规定
若发现相关违法线索
请立即拨打110
或通过其他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 | 河口公安
编辑 | 张艺云 刘铮宇
审核 | 刘井泉 姜 宁
本文标题:1000余箱,全部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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