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主动还4000万!只因法院发了这张“信用证明”

自动履行|守信激励|信用修复|《自动履行证明》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3)粤1971行审716号
在传统执行思维中,“强制”是主旋律——查封、冻结、限高、失信……
但现实中,不少企业并非恶意逃债,而是因疫情、市场波动等客观原因陷入暂时性困难。若一味“强执”,可能压垮一个本有潜力的企业,最终导致“赢了官司、输了全局”。
广东东莞一起标的超4000万元的执行案,却走出了一条新路:不靠强制,而靠“信用激励”引导企业主动履行,并发出全市首份《自动履行证明》,实现多方共赢。
一、案情背景:知名房企因疫情资金链承压东莞市某龙房地产公司、某横实业投资公司系当地知名房企,历年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因开发大型商业综合体受疫情影响,经营受阻,未能按期向东莞市某办公室支付40,056,858元款项。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调查发现:
两公司名下虽有大量商铺,但多数已抵押,且贷款即将到期;
若立即查封拍卖,极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项目烂尾,不仅损害债权人长远利益,更影响地方经济复苏。
二、法院破局:执前督促 + 守信激励 = 主动履行东莞第一法院没有径行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启动执前督促程序,打出一套“刚柔并济”组合拳:
第一步:向申请执行人释明“竭泽而渔”风险建议给予合理宽限期,避免“杀鸡取卵”式执行。
第二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既阐明拒不履行将面临失信惩戒、财产处置等后果,更重点介绍一项创新机制——
司法信用修复与守信激励联动机制:
由法院联合市发改委、银行业协会共建,对自动履行义务的企业,出具《自动履行证明》,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东莞)。
该证明可让企业在行政审批、融资授信、招投标、租赁等领域享受“信易批”“信易贷”“信易租”等正向激励。
第三步:企业积极响应,一次性全额清偿两公司通过关联企业紧急筹资,一次性付清4000余万元债务。
法院随即发出全市首份《自动履行证明》,并同步推送至信用平台及银行业协会,助力其快速恢复经营信用。
三、律师实务启示:善用“守信激励”推动高效执行本案为执行律师处理涉企案件提供三大关键策略:
优先评估企业“履行意愿+履行能力”
对非恶意、有资产但流动性紧张的企业,可建议法院启动执前督促或暂缓强制措施。
主动申请《自动履行证明》
即便案件已进入执行,只要被执行人在强制措施前或和解后自动履行完毕,均可申请出具该证明,助力其信用修复。
将“信用激励”纳入和解谈判筹码
在促成执行和解时,可向被执行人强调:主动履行不仅能避免失信,还能获得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变“被动还债”为“主动增值”。
从“单一惩戒失信”到“双向惩恶扬善”,东莞法院的探索标志着执行理念的重大升级。法律不仅要惩罚“老赖”,更要奖励“诚信”。
本文标题:被执行人主动还4000万!只因法院发了这张“信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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