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人陈某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对其判处无期徒刑的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2024年3月24日晚,被告人陈某因妻子车某(化姓)不肯告知手机解锁密码,让其查证是否与他人有婚外情,遂产生用汽油烧车某使其毁容的想法,并提前将800毫升汽油放置在车内。当晚,陈某再次追问妻子是否存在婚外情,车某不理睬并打开车门下车,陈某跟随下车继续追问,车某仍未予回应。陈某遂从车内取出装有汽油的饮料瓶,走到车某身旁继续追问,并将汽油浇到车某的头部、颈部进行威胁。其间,陈某被车某的语言激怒,用打火机点燃手中装有汽油的饮料瓶丢向车某,引燃其身上的汽油。车某当场死亡,陈某驾车逃离现场,次日下午到公安机关投案。

  一审法院认为,陈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致一人死亡,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陈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无期徒刑。随后,陈某提出上诉。陈某认为,案发前被害人车某出轨是事实,自己是激情犯罪,原判量刑过重。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男子陈某与妻子育有四个孩子,陈某曾在2020年出轨一名陪酒的朱某,后被妻子发现,夫妻关系不和。此后陈某怀疑妻子出轨,购买窃听设备秘密安装在家中,通过窃听发现妻子微信聊天中有暧昧语音,遂猜测其出轨。

  二审法院认为,被害人车某在案件起因上并无过错,陈某辩称案发前被害人出轨系其个人猜测,没有其它证据予以佐证,因此不能认定被害人在案发前有出轨,亦不能据此认定被害人对本案发生存在过错。此外,陈某事先准备汽油,有预谋地实施杀人行为,其作为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明知用汽油浇淋并放火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仍放任结果发生,主观上具有杀害故意,不属于激情犯罪。因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陈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来源:@红星新闻、极目新闻

  本文标题:丈夫窃听妻子聊天怀疑婚外情欲查手机被拒,竟泼汽油引燃致其死亡 法院二审维持无期徒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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