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街上,只要看到穿深蓝色制服、开着执法车的人,老百姓下意识的第一反应往往只有两个字——“城管”。

  摊贩跑,路人看,似乎所有的行政执法矛盾,最终都汇入了这个叫“城管”的池子里。但你有没有想过,那个被你叫了十几年的“城管”,可能根本就不是城管?而那些挂着“综合执法”牌子的机构,也不应该统统被贴上“城管”的标签?

一、 谁才是真正的“城管”?

  “城管”这个词,在法律层面上其实是个俗称。它的学名,通常对应的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但在职能本质上,真正的“城管”到底管什么?不是所有在大街上溜达的都是城管。

  从根源上讲,城管的“娘家”是住建系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真正的城管,其核心定义是履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不管是查处违章建筑、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路灯、井盖)、维护园林绿化,还是管理市容环境卫生,这才是城管的“自留地”。

  简单说,城管是城市硬件与环境的“大管家”。它的底色是建设与管理的末端执法。那些去管交通违章的、管食品安全的、管文化市场的,虽然有时候也穿着类似的深蓝衣服,但请注意:那真不是城管,别把什么锅都往城管头上扣。

二、 “综合执法”是个筐,不能随便往里装

  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搞改革,挂牌子都叫“XX综合行政执法局”。这就让很多人晕了:既然大家都叫“综合执法”,那不就是大城管吗?

  大错特错。

  “综合执法”不是一个部门,而是一种行政权力的组织形式。它的核心逻辑是“一支队伍管执法”,为了解决多头管理、神仙打架的问题。

  但是,综合执法也是分“门派”的!

  国务院早就明确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主要涉及几大领域: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以及城市管理。

  你看,城市管理(城管)只是“综合执法”大家族里的六分之一!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那是管黑车、管超载的,归交通部门管。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那是管假冒伪劣、管吊销执照的,归市场监管局管。

  农业综合执法:那是管种子化肥、管非法捕捞的,归农业农村部管。

  所以,当我们在谈论“综合执法”时,它是一个巨大的法律概念,绝不等同于“城管”。“城管”是特指住建领域的那一支执法力量,而“综合执法”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种模式。

  如果把“综合执法”等同于“城管”,那就是把“水果”等同于“苹果”,这是常识性的认知偏差。

三、 别乱穿衣!综合执法不能只穿“城管蓝”

  最容易混淆视听的,是那一身制服。

  很多人认为,既然成立了综合执法局,那肯定都穿一样的衣服。于是,在很多基层地区,甚至出现了乱穿衣的现象。

  但法律是严肃的。根据国家发布的《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制服是身份的法定象征,绝对不能混穿!

  虽然这六大领域的执法队伍制服颜色大多趋向于“藏青色”或“天空蓝”,但在臂章、帽徽、胸号上有着严格的区别:

  城管的制服:标志上明确写着“城市管理执法”,其设计规范严格遵循住建部的标准。

  其他的综合执法:如果你是交通综合执法,你的臂章必须是交通系统的标识;如果你是文化市场执法,你就不能穿得像个查违建的。

  综合执法的制服配发,不是看你局里挂什么牌子,而是看你手里行使的是哪一家的法律职权。

  如果你执行的是环保法,却穿一身城管的制服,这在程序上就是不规范的,甚至可能导致执法行为的效力受到质疑。所谓的“综合”,是指职能的优化整合,而不是让大家的制服“一锅乱炖”。

四、 厘清概念,是为了敬畏法治

  为什么我们要如此较真地去区分“城管”和“综合执法”?是吃饱了撑的吗?

  不是。是因为名不正则言不顺。

  在长期的舆论场中,城管背负了太多的误解。有时候明明是其他领域的执法冲突,因为百姓分不清制服,最后骂名都记在了城管账上。这对于兢兢业业履行住建领域职责的城管人员来说,是不公平的。

  同时,对于“综合执法”这个概念的滥用,也掩盖了专业执法的严肃性。专业的事情归专业的人做,住建的归住建,交通的归交通,环保的归环保。即便都在一个“综合执法局”的大楼里办公,其内部的法理逻辑和执法依据也是泾渭分明的。

  下次在街头,当你再看到执法人员时,不妨多看一眼他们臂章上的字。

  不要让“城管”成为所有行政矛盾的代名词,也不要让“综合执法”变成一团模糊的浆糊。城管就是城管,它是住建行政处罚权的执行者;综合执法是法治改革的利剑,它拥有更多元的面孔。

  看懂了这一层,你才算真正看懂了中国法治社会在基层治理上的毛细血管。

  本文标题:城管不是综合执法,综合执法也不能等同于城管!

  本文链接:http://www.gzlysc.com/falv/2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