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公告

  为助推诚信社会体系建设,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院采取悬赏执行的方式,将部分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开发布,督促其履行义务。

  因被悬赏执行的被执行人王丁荣现已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对其信用进行修复并予以公告。

  附信用修复人员基本信息:

  他,从失信名单移除了!

  王丁荣,男,身份证号码证360732********5357。

  已履行完毕案号:(2025)赣0732执1561号

  特此公告

  兴国县人民法院

  2026年1月26日

  法官提醒

  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位被执行人应尽的义务。一旦失信,处处受限,采取任何方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都会受到法律的处罚。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员积极履行义务后,法院将及时对其失信信息予以屏蔽,并对其信用进行修复。

  原标题:《他,从失信名单移除了!》

  阅读原文

  来源:兴国县人民法院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本文标题:他,从失信名单移除了!

  本文链接:http://www.gzlysc.com/falv/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