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温州交警”微信违法举报“红包奖励”的通告
关于调整“温州交警”微信违法举报
“红包奖励”的通告
为优化交通违法举报,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自2026年2月5日起我市将启动“温州交警”微信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同时,依据公安部交通违法举报工作相关规定,我市将保留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违法举报及“红包奖励”,暂停其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类型的微信举报及“红包奖励”。
感谢广大市民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月30日

编辑:樊 炜、林君怡
一审:王田维
二审:李 伟
三审:陈孟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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