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温州交警”微信违法举报

  “红包奖励”的通告

  为优化交通违法举报,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自2026年2月5日起我市将启动“温州交警”微信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同时,依据公安部交通违法举报工作相关规定,我市将保留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违法举报及“红包奖励”,暂停其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类型的微信举报及“红包奖励”。

  感谢广大市民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月30日

  关于调整“温州交警”微信违法举报“红包奖励”的通告

  编辑:樊 炜、林君怡

  一审:王田维

  二审:李 伟

  三审:陈孟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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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温州交警”微信违法举报“红包奖励”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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