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同心两名同班同学因日常琐事引发肢体冲突,一方家长向同心法院提起诉讼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保障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是社会各界义不容辞的责任。近日,同心县人民法院先行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纠纷,案涉监护人在调解员主持调解下,当场履行给付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韩某与冶某系同班同学,因日常琐事发生口角互相心生嫌隙,矛盾日积月累之下发生肢体冲突,虽然学校和家长及时介入,但仍造成了韩某轻微伤。韩某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立案阶段,考虑到涉及未成年人众多,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人员当场向韩某父母进行先行调解程序的宣传引导。考虑到孩子还小,韩某父母同意将案件转入先行调解中心。

  案件转入先行调解中心后,调解员全面翻阅卷宗了解案情并第一时间与案涉当事人取得联系。调解现场,韩某父母情绪激动,坚决要求冶某及其父母进行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冶某父母也寸步不让:“我家娃娃也受伤了,凭啥你们还这么强势,你们也得给我们道歉!”调解室内氛围剑拔弩张。见此情形,调解员当即开展背对背调解。待各方当事人情绪平稳后,调解员开始对各方当事人讲道理、讲情理、讲法理:“大家还是要从孩子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我们的孩子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初步建立阶段,分辨是非对错的能力非常有限,同学之间发生一点小摩擦很正常。各位家长也都有过在校经历,都换位思考一下,三年同窗友谊是多少真金白银都换不来的,大家说是不是?”

  听完调解员的话后,冶某父母主动表态:“我们也不想闹得这么僵,调解员说得对,娃娃还小,出了这种事我们做父母的也有责任。”见状,韩某父母也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双方父母及两个未成年人均握手言和,最终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的高效调解,是同心法院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主动承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职责的生动缩影。近年来,同心法院积极安排部署,通过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邀请学生在宪法日到法院参观等一系列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在青少年的心里种下一颗法治种子,用法治明灯点亮少年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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