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双流区相关部门获悉:按照《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双流区全区域已于2026年1月26日起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如下:

  一、双流区禁燃政策

  事关烟花爆竹燃放!双流区重要通告

  二、禁燃区域图

  事关烟花爆竹燃放!双流区重要通告

  三、法律法规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2025年12月以来,双流区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应急、公安部门联合属地街道查获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42起,现场收缴烟花爆竹1880件,目前已治安拘留12人。

  举报电话:110(双流区公安分局)、028-68031128(双流区应急局)、028-85822751(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燃放烟花爆竹有哪些危害?

  1. 污染空气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硝烟中,存在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以及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这些酸性气体进入大气层累积,最终形成酸雨,腐蚀建筑物和工业设备。此外,燃放烟花爆竹后产生的粉末和残留物中含砷,经雨水冲刷进入下水道污染河流,易引起鱼虾死亡。

  2. 噪声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巨大噪音,高达135分贝,远超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高强度的噪音易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也会影响正常人的神经系统,使人急躁、易怒,还会影响睡眠、造成疲劳使人耳朵受损,尤其对患有心脑血管等疾病的人群危害十分严重,还会对宠物造成惊吓、应激。

  3. 火灾事故

  秋冬季环境干燥,烟花爆竹燃放不当极易引发火灾,尤其是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域和乡村区域临近树林等位置。若燃放劣质烟花爆竹还容易产生爆炸事故,危害生命安全。

  4. 资源浪费

  制造烟花爆竹需要消耗矿物资源和林木资源,燃放烟花爆竹后产生大量碎屑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占用社会公共资源。

  5. 受伤危险

  燃放烟花爆竹时由于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极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许多有毒气体,刺激人的咽、喉、鼻、肺和眼睛,敏感人群会出现气喘、胸闷、咽痛、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还会诱发一些慢性疾病,如咽炎、支气管炎、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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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

  1. 遵规守法,从个人做起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2. 低碳环保,从生活做起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3. 积极宣传,从身边做起

  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讲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共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共识。积极劝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或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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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关烟花爆竹燃放!双流区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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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 核:玲 姐 琳 琳

  来 源:双流发布

  主办单位: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本文标题:事关烟花爆竹燃放!双流区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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