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

  (2024)粤0111执6909号

  被执行人:范绍平,男,1976年7月2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阳春市马水镇马水居委会石碌圩东三巷9号,公民身份号码441722197602064118。

  被执行人:陈伙珍,女,1981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中洲华龙村委会上华龙十四巷2号,公民身份号码441721198112163525。

  案情介绍:申请执行人池胜采与被执行人范绍平、陈伙珍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111民初962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暂计为538292.12元,执行费7783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范绍平、陈伙珍因未按规定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以及拒不向本院申报财产,已被我院限制高消费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现发布悬赏执行,有关人员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向举报人支付从举报人提供的有效财产线索所执行到位金额的3%的悬赏金。如有相关线索举报请联系主办法官王静纯,电话:020-83007463、83007456;或以书面方式将财产线索邮寄至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王静纯法官收。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被执行人:范绍平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被执行人:陈伙珍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本文标题: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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