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悬赏! 快看你认识这三个人吗?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马海源与东河区永清浴池、张惠娣、赵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东河区永清浴池、张惠娣、赵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马海源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惠娣
身份证号码:150202196607180065
居住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恒大华府3号楼一单元1005号
户籍地:包头市东河区西营盘梁11号

被执行人:赵钢(曾用名赵刚)
身份证号码:150202196411170332
居住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恒大华府3号楼一单元1005号
户籍地:包头市东河区西营盘梁11号
被执行人:东河区永清浴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2150202MA0P3EMD0J
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通顺街名流对面
经营者:齐允鑫
执行依据:(2023)内02民终330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205770元及利息
悬赏内容: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金发放条件:
一、凡是协助我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被执行人张惠娣、赵钢的,申请人自愿承诺奖励举报人悬赏金1000元。
二、凡是向我院提供被执行人张惠娣、东河区永清浴池、赵钢的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现实的,申请人自愿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5%支付悬赏金,悬赏金将从执行回款中优先扣除。
三、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由分配。
四、有关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举报电话
16647210723
联系人
谭法官
联系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13号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
014030
悬赏有效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相关情况严格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来源:包头青山法院;编辑:詹瑞雪
本文标题:公开悬赏! 快看你认识这三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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