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福物业四员工受贿被追究刑事责任
1月28日,广州祈福新村官方微信公众号就一起内部员工受贿案件发布处理结果通告。四名涉案人员已被法院一审判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经查,祈福新邨某区原客服部工作人员曹某某伙同下属周某某、简某某,及祈福新邨某花园区域客服工作人员谭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负责装修巡查的职务便利,不向公司报备装修违建加建行为,多次收受装修承包人的好处费,为个别装修承包人的违规装修行为提供方便。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制度,损害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该问题由公司纪检部门调查发现。公司已将涉案人员停职并解除劳动关系,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公司表示,对任何以权谋私、损害业主权益的行为秉持“零容忍”原则。
目前,法院已做出生效判决,判决认定该四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同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罚金。涉案人员均已被我司及时停职并解除劳动关系。同时,相关行贿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为杜绝此类事件,该公司表示将强化内部监察、优化装修管理等业务流程,并开展员工法治与职业道德培训。公司同时公布了举报渠道,呼吁业主共同监督,抵制不正当行为。
南方+记者 周中雨
【作者】 周中雨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本文标题:祈福物业四员工受贿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链接:http://www.gzlysc.com/falv/2207.html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