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恶意欠薪!乌兰察布公布2个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加大欠薪整治力度,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检察院两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各用人单位应以典型案例为警示,坚守法律底线,恪守诚信原则,依法依规履行薪酬支付义务。同时呼吁广大劳动者增强维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如遇工资被拖欠等权益受损情况,请及时通过正规渠道反映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一
2023年7月至9月期间,耿某承包了某酒店有限公司的接待中心建设项目,先后雇佣20多名工人干活,均未签订劳动合同。
2024年6月,兴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登记投诉,耿某与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拖欠26名工人工资13万余元,兴和县人社局调查后分别给耿某与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并多次通知耿某前来处理工人工资一事,耿某仍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兴和县人社局将耿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2024年8月,兴和县公安局以耿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其抓获,耿某到案后与某酒店有限公司共同足额支付了拖欠26名工人的工资款13万余元,由兴和县人社局核实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了工人工资。
2025年10月,兴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耿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案例2
刘某某系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人。2024年3月至2024年9月,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60余名工人工资共计120余万元。商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接到举报投诉,并在联系刘某某无果后向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达两次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刘某某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商都县人社局将刘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2024年11月商都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多次打电话要求刘某某到案配合调查,刘某某称要筹钱未到商都县公安局配合调查,商都县公安局于2025年5月上网追逃刘某某,同年6月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将刘某某抓获。刘某某在到案后,将所欠64名工人工资全部结清。
2025年12月,商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文标题:惩治恶意欠薪!乌兰察布公布2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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