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荥阳警方通报3起打击烟花爆竹案例
大象新闻记者 魏刘涛
近期,郑州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2026年1月15日,荥阳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查获,李某、张某二人非法运输大量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李某、张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二:2026年1月15日,荥阳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查获,任某在废旧简易房中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任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2026年1月16日,荥阳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查获,张某在家中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张某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目前,郑州市全域为禁放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可立即拨打11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进行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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